受******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作为销售方,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苏州市分市场举办本次苏州市相城区地方政府储备小麦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5年3月17日10:30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苏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数量及价格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3年江苏产小麦2128.156吨,分1个标的,详情见标的物详情表。
仓储单位:******有限公司
质量:具体质量以标的物所在仓库样品为准。
公告中提供的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竞购方须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人孙先生******671),以确保对质量及保管状况有充分了解。如竞购方未进行看样,则在成交后应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且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卖方仓库车船板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底价:2360元/吨。竞价阶梯5元/吨。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的2‰向中标方收取。
标的物详情见2025年3月17日相城区地方政府储备小麦网上竞价销售清单。
重要说明:
(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2)凡未按时提清货物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付款时间:合同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4月3日
2、提货时间:2025年4月7 日前提清,如遇不可抗力(雨季等),经双方协商解决。
3、提货地点:成交标的物承储库点:
******有限公司13号仓。
4、提货方式:卖方仓库车船板价(码头船只限载600吨),散装,不收取力资费。
5、扦样: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如发现存在影响诚信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的,本次中标无效。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须确保在 2025 年 3月16日17时之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缴纳保证金的有效报名会员须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可开标,否则竞价场次不开启。报名时间截止至3月16日17时。(竞价保证金在3月16日17时前到本公告中交易市场账户方视为报名成功)
六、交割事项
成交后由销售单位与中标方签订销售合同。货款由中标方汇至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货款账户,中标方凭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按要求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
七、其他事项
1、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交易清单各项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质量以仓库大样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2、中标方一旦开仓需尽快提清,否则发生虫害等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
3、提货车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染。
4、中标方车离开卖方提货库点后,如对数量与质量产生异议,一概与卖方无关。
5、如提货数量大于合同数量,买方需按标的的成交同价格提清,双方按实际交割数量交割结算,相应的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孙先生******671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
李佩璇 ******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