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占用儋州市新州镇、排浦镇、大成镇、雅星镇和兰洋镇使用2.0549公顷林地,林地保护等级为III级(0.3026公顷)和IV级(1.7523公顷),用于建设儋州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变更),拟使用林地权属为国有(1.4171公顷)和集体(0.6378公顷)。
?? 为了公开、公正地维护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示上述使用林地情况。公告日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3月13日起至2025年3月19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上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儋州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变更)-儋州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局部图1份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3日
(联系方式?: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