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板梁预制场招租公告
******有限公司位于沭阳县华冲镇大尖村委会北侧的板梁预制场,占地约28.8亩,现有设备混凝土搅拌机一台,航吊2座,约500平方米活动板房,料仓、地磅及变压器等,现对外公开招租。
******有限公司板梁预制场招租
二、项目简介:该场地位于沭阳县华冲镇大尖村委会北侧,此次出租范围为:
本次出租场地为板梁预制场,占地约28.8亩,现有设备混凝土搅拌机一台,航吊2座,约500平方米活动板房,料仓、地磅及变压器等。
三、承租人要求:
(1)承租方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消防等部门对从事商业的相关要求等。
(2)该出租物品用途为经营使用,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一切法律、法规的规定。
(3)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竞标保证金单据原件方可进入竞价会现场,以企业法人名义参与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不得参与报名竞标。
四、租期:三年及以上,初次签订合同不超过五年,以签订合同载明日期为准。
五、底价及竞价方式:
底价: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320000元);以上为年租金底价,低于底价的为无效报价,本次现场举牌竞价采取增幅竞价的方式,本次标的每次的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其整倍数。竞标人参与现场竞标时,必须先举牌,并以不低于宣布的加价幅度竞价,否则竞价无效。竞标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预付保证金不退,并承担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当其他竞标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标人的现场应价经主持人连续三次报价后仍无人应价的,即表示成交,该竞标人成为竞得人,竞得人应当场签字确认成交。
六、租期、租金及交纳方式:
租期:本次招租租期为三年及以上。
租金:本次竞标中标价。
支付方式为:第一年租金于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一次性全额支付,并同时签订租赁合同;次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期满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
七、报名时间:2025年3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 3月19日17时30分。
******办公室(扎下镇G205线与S245线交汇处)
九、投标保证金10000元:参与投标者需在竞价会开始前提交保证金正式收据。(竞标人现场现金交纳至招标人财务科,并持财务科开具的保证金缴纳原件单据参与竞标,未按要求缴纳及递交材料的不接受竞标,竞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9时30分)。
十、其它相关说明:
1、未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者的保证金凭出租方出具的相关证明(中标后合同)后方可退还。
2、转让成交后,中标者应在7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3、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签订合同并履约。
4、承租方不得擅自破坏已装潢的房屋结构,不得擅自装修或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损毁场地及设备。
5、承租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零星添加的设备,租期结束后部分可以带走,不动产部分,出租方不予补偿、不予收购,如遇政府规划拆迁,出租方亦不予收购、赔偿,且政府所有拆迁补贴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转租、转让、出借、赠与、抵押等方式处置该承租范围内所有物品,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合作经营租赁。
7、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租赁标的,竞租人务必在竞价会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租赁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竞价标的为由,提出取消该项交易,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及带来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并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
8、每个竞标单位最多只能两人进入竞价会现场。
9、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委托人负责。
10、其他未尽事宜以竞价会现场宣布为准。
11******有限公司所有。
12、承租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服从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划要求,对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13、承租方在场地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其自行承担, 承租人应与当地群众协商,在租期内发生的一切矛盾,出租方不负责协调。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3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视为放弃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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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晓波
联系电话:******
联系人:严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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