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105-00122-002-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厨余处理处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105-00122
四、项目名称:2024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厨余处理处置
五、合同主体
******管理局
地 址: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820
******有限公司
地 址:黄河南大街32号(1-16-3)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厨余处理处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要求:4.1 报价要求(4.1.1)报价须包含厨余垃圾收运费用,厨余垃圾处理费用,人员工资(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福利、保险费用,电费、水费,收运车辆及设备配置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1.2)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最高限价为一年价格,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一年期服务价格。4.2作业质量标准及要求(4.2.1)厨余垃圾收运a.城区厨余垃圾须做到定点收集、日产日清;b.厨余垃圾须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运输,禁止敞开式运送厨余垃圾;c.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d.车辆在运输前,须及时检查车辆外观,不得有拖挂垃圾现象,杜绝垃圾二次污染;e.收运车辆在处理终端卸完垃圾后,须对卸料口进行冲洗,并定期对车辆外观进行清洗;f.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定期更换密封条,确保完好,不洒漏污水;g.厨余垃圾运输车辆须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铁架等现象;h.垃圾装运量须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4.2.2)厨余垃圾处理处理终端设施设备的维护、卫生及安全生产a.处理终端有专人管理;b.处理终端要有应急机制以及协商处理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有效解决,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c.须定期对处理终端进行喷洒消毒,在可视范围内,基本无蝇、无蟑螂、无活鼠等;e.保证处理终端安全生产,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4.3 一线作业人员及车辆设备配置a.人员配置:投标人须承诺为确保作业质量,一线作业人员须参照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配置。b.车辆及设备配置:为保证作业效果,投标人须充分考虑皇姑区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和作业环境,合理配备车辆和应急处理设备。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95,000.00元
合同金额:1,095,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10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