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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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10,000.00 元 | 1(件) | 10,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授课教师职称为副高级及以上。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15 15: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 否
- (一)交付时间: 根据附件文件为准
- (二)交付地点: 江北区红石路7号
- (三)验货方式:
中标人实施完成培训后即可提请验收。甲方组织课题组成员对照合同和方案进行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三)服务期限:
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 联系人: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023-******
- 单位名称: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 联系人: 余老师
- 联系电话: 023-******
采购文件及附件